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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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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海原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学习重要议程,促进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议,利用周五学习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进行分篇学习与交流,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年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度学法多于90学时,撰写学法笔记达1万字以上,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8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专题测试1次,组织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组织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1次,组织无《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执法证法律知识10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测试2次,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网络竞赛1次,组织参加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治县专题网络培训课程1次。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录制市场监管知识讲解一起,在县电视台播放。利用农村集贸市场集日、打击传销等宣传契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27场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等宣传活动39场次。

(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主动作为,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案审会议制度,确保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得当。2023年共召开案审会议8次,研究案件23起,核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32起,核审率100%。二是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案件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2023年聘请法律顾问1人,出席诉讼活动1场,进行法律问题咨询6次。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更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加强事后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宁夏+公示”(信用中国宁夏)平台、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类执法文书59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确保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以音像资料为主要证据。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局配备两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局案件核审工作,法制核审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核审,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案审会议制度,今年共召开案审会议8次,研究案件23起。

(七)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目前全县现有专利138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135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0.09件;2023年申请商标395件,注册107商标件,现有效商标1369件,其中“西海固”商标9类20个,作为海原县区域公用品牌使用,许可12家企业使用;共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海原回绣),许可7家企业使用;开展了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行动,共核查14件,督促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14件;发放《宁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问卷》5份,无企业达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条件。2023年我县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班5场次,培训190余人次;参加区市组织的知识产权培训班2场次,参训人员达40余人次。查办知识产权类案件7件,罚没款1.63万元。

(八)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海原县市场监管领域共有27个部门使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27个部门共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61条,启动工作任务387项(部门联合任务131项,部门内部任务256项),已完成387项(部门联合完成任务131项,部门内部完成任务256项)。检查市场主体2814户次,抽取执法人员878人次,对抽取的检查对象100%完成检查并全部公示,实现公示率100%。全县本年度共开展抽查任务387次,我局开展89次;开展联合抽查任务131次,我局参与45次,切实起到牵头单位的引领作用。

(九)扎实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落实企业开办全链条“一网通办”,推行“一个环节、一日办结、零成本”。实现了企业开办全链条“一网通办”,已落实“一日办结、零成本”。2023年通过“一网通办”办理企业营业执照242户,多家银行实行开公户免费送公章,实现了企业开办零成本。持续推广“一业一证”改革,推动实现“一证准营”。在餐饮、便利店、小作坊等14个行业推广“一业一证”改革,2023年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13张。同时,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登记注销“一网通办”,2023年企业简易注销150家,实现信息实时推送。截至目前,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498户,其中企业331户、专业合作社15户、个体工商户4152户。

二、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是监管手段融合应用及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格局还有待加强。“双随机 一公开”、信用分级分类、明厨亮灶和阳光药店工程等法治、信用、智慧“三大”监管手段相互融合,共享共用共促方面成效不足,尤其是线上抓拍与线下常态化执法核查结合深度不够。二是部分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发挥和成效监管合力不足。受监管人员不足和专业能力水平较低因素制约,对成员单位指导和培训力度不够,同时个别部门配合落实不积极,个别县、乡、村三级领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主动性不够,综合监管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大质量、大标准”意识还不能完全满足时代发展需要。部分企业对标准和质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成果转化及创新氛围不浓。四是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积极性不高。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宁夏十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四个公示平台由不同上级部门建立,数据未实现互通,一起案件要进行重复公示,导致执法人员公示积极性不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市、县党代会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沿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为海原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一是服务发展再升级。实施审批服务提升工程,拓宽“一业一证”应用行业、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提升“一网通办”质效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综合能力,分类梳理办理事项清单,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发展,助力海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监管机制再完善。实施监管机制融合工程,强化依法、信用、智慧监管理念,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融合信用、智慧等监管手段,做到靶向监管、精准监管。三是监管水平再提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实施市场监管行风建设三年专项攻坚行动,突出抓好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的市场监管队伍。四是监管成效再突显。围绕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实施监管成效提升工程,在守护“四大安全”底线、保障民生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秩序上下功夫,切实做到阳光市监,为民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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