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县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公布全县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执监发〔2024〕1号)精神,为便于市场主体反映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现将全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公布如下:
一、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行政执法单位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2.行政执法单位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
3.行政执法单位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4.行政执法单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的问题;
5.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执法推诿、执法不作为的问题;
6.行政执法单位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的问题。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单位地址
海原县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955-4014099
投诉举报邮箱:nxhysfj@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海原县司法局二楼法治股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监督机构对举报人举报事项予以保密。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海原县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