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精神,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济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扶优扶强,引领带动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7月21日,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创建单位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其中:中卫市农经站委托实施12万元),遴选5家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每个创建单位奖补6万元;遴选2家农民合作社、2家家庭农场、1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培育智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点,每个试点单位奖补20万元;遴选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联农带农示范单位,每个创建单位奖补6万元;遴选2家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社企对接服务试点,每个试点单位奖补6万元。按照乡镇推荐意见、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结果,根据申报项目实施内容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和现场考评选取1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实施项目
1、海原县勇杰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2、海原县同进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3、海原县老城区旭辉家庭农场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4.海原县海城镇春源养殖农场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5.海原县如理养殖农场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6.海原县建宏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7.海原县金红园枸杞专业合作社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8.海原县佳琪家庭农场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9.海原县高崖乡总财家庭农场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10.海原县兴农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11.海原县砂甜宝硒砂瓜专业合作社联农带农创建项目
12.海原县高崖乡荣祥家庭农场联农带农创建项目
13.海原县宏梅家庭农场联农带农创建项目
14.海原县富贵吉祥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社企对接服务试点项目
15.海原县建国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社企对接服务试点项目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7月-2022年10月底
现将海原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18日18时前,可打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2年8月8日-2021年8月18日
监督电话:0955-4011201
来信、来访地址:海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