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冷库采购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原县2019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9]68号)、《海原县2020年第一批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海农产办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海原县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冷库采购项目通过招投标程序,由固原市原州区建涛制冷设备经销部中标实施。2022年6月22日,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
经验收,海城、关庄、李俊、曹洼、高崖、郑旗、史店畜牧兽医站7个冷库已全部安装完成。每座冷库容积为15m³,冷库主要安装内容为: 压缩机组2台、型号3P艾默生压缩机组,冷库板37平米、规格10cm厚聚氨酯彩钢,全自动温控箱2个、规格新亚洲物联网控制箱,2KG制冷风机(蒸发器)、规格DD-/7,5KG铜管、规格Φmm等。
以上建设内容符合安装要求,经调试全部正常运行,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2年6月30日18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