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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公告

发表日期: 2021年12月25日 作者:
来源:


按照《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49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遴选范围。参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是指经自治区财政部门批复获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服务的自治区级保险机构,并经自治区级保险机构授权的县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承保机构”),可以申请参加当地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仅限于海原县当地有资质的承保机构申请参加。

(二)保险品种。遴选承保机构经营服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涵盖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市、县(区)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保险品种。不包括自治区已确定开展的创新保险试点险种及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海原县财政局作为组织实施部门,会同海原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代理开展公开竞争性遴选工作,代理机构应当在组织实施部门委托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遴选活动,

(四)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突出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前提,择优确定承保机构。承保机构不超过3家,最终根据报名及遴选评审情况确定。承保机构一经确定,有效期为3年,即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承保机构在服务期内,如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违规违法、农业保险绩效考核不合格、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应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消中选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资格,由其他符合条件的承保机构依次递补承接。

(六)经营服务期限内,对出现政策调整、增开新型险种及因违规违法取消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资格等情况,不再另行遴选承保机构,由其他符合条件的承保机构依次递补承接。

(七)参加遴选的保险机构应当位于银保监部门发布的符合农险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名录内,且在海原县内要有分支机构,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八)遴选评审组成员原则上由相关行业部门专家组成,实行遴选动态管理。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承保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5名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

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具有完善的基层(乡镇级)服务网络及服务站点(村级);

5.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与宁夏农业保险补贴与管理平台实现对接;

6.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7.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8.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大于1.5倍,综合费用率应控制在20%以内;

9.符合财政部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遴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三、遴选程序

(一)海原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相关保险机构依据公告要求,向第三方代理机构报名并递交相关材料。

(一)召开遴选评审会议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保险公司进行评审,根据评分得分排名高低顺序确定优先选择权

(二)遴选评审结束后,遴选组织机构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

拟参加遴选的保险机构,请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00时前将参选文件(参照附件1《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文件内容)一式柒份送至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分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参加遴选。

五、遴选公告期限

自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起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遴选条件和遴选规则详见附件1《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文件》

2.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原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海原县建设路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马贵成    话:15378946030

  

遴选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

联系人:李        话:0951-8520586  

  

  

附件:1.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文件

2.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名单

  

海原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5

  


附件:附件1:海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文件.docx
附件:附件2-海原县政策性农业承包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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