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1年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2021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宁农市发〔2021〕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成功申报信息直报系统并符合条件的5家新型经营主体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6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955--4011201。
附件:2021年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2021年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