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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兴开发区供热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发表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海兴开发区供热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⑵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兴开发区内

⑶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建设2台80t/h锅炉,南北区连同管道3.5km

建设内容:新增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2台80t/h锅炉,新增建设换热站1座,新增建设道路1495m²1000kVA变压器3台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并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⑵单位地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杨登云      联系电话:0955-4629291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评价单位: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⑵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F

联系人杨兴荣  联系电话:13619570121  电子邮箱:199392301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浏览以下网站下载、浏览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KXIIz_RHFzRxR2PaAQ_Bg  提取码:kuq6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

2021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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