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开发区供热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海兴开发区供热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⑵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兴开发区内;
⑶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⑷建设规模:建设2台80t/h锅炉,南北区连同管道3.5km;
⑸建设内容:新增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2台80t/h锅炉,新增建设换热站1座,新增建设道路1495m²、1000kVA变压器3台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并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⑵单位地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杨登云 联系电话:0955-4629291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评价单位: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⑵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F
联系人:杨兴荣 联系电话:13619570121 电子邮箱:199392301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浏览以下网站下载、浏览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KXIIz_RHFzRxR2PaAQ_Bg 提取码:kuq6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