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乡镇 责任清单和海原县街道办责任清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种羊场,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乡镇责任清单》和《海原县街道办责任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海原县乡镇责任清单(99项).pdf附件:海原县街道办责任清单(32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