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原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0〕161号)精神,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小杂粮、玉米、马铃薯收获及苜蓿收割打捆、耕地整理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该项目涉及10个乡镇,服务面积19.797万亩次。
近期,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农经站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验收组深入现场对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进行了抽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25日18时前,可打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附件:海原县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第二批)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海原县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