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杨震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杨震,男,回族,2003年1月5日出生,同心县王团镇圆枣村人,同心县王团中学学生。2019年6月8日,在海原县石峡口水库为营救落水同学王锴,不幸溺水身亡。
2019年6月8日13时左右,杨震与同学王锴、买志国等13人到海原县石峡口水库游玩。到水库后,王锴下水游泳,不久出现溺水,杨震等人发现后,即下水救人,后王锴被杨震和王强、王佳涛、马玉国等人救上岸。杨震在救人过程中因体力不支出现溺水,在被周围干活的农民闻讯赶到现场救出后,送往同心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经海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拟确认杨震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向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955--4011640,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县委政法委。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5日,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