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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一封信

发表日期: 2019年11月20日 作者: 海原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健康宜居的优美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期盼与向往。然而,治理大气污染绝非一日之功,也绝非仅凭一己之力,必须全民行动,共同参与。为此,我们呼吁:

一、关注生态环境。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二、节约能源资源。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三、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四、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五、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六、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秸秆,不销售、不使用劣质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七、呵护自然生态。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用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八、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九、参与监督举报。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十、共建美丽海原。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海原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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