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原县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报名的通知
根据《关于中卫市全面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通知》卫人社发[2019]127号(公开)文件精神,更好地促进广大青年就业创业,现将海原县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及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24岁失业青年。
上述青年的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见习岗位要求,并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创业登记证》。
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时,请持身份证、毕业证、一张2寸照片等到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海原县万福路社保大楼二楼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55—4621020
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活动期满后,见习者自主择业。
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海原县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480元。青年见习期间,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上述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鼓励见习基地为见习青年购买工伤保险,根据本企业经营情况和见习学员的工作业绩,给予见习学员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报名
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拟参加见习青年需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到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海原县万福路社保大楼三楼就创局人才办)报名。
派 遣
每年9月1日起,派遣见习青年到见习基地见习。见习基地和见习青年须签订《宁夏青年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对选派后因组织和个人原因退出见习的,见习基地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补充选派,补充选派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
青年见习基地名单
1、海原县闽宁纺织品有限公司
2、海原县老庄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海原县闽宁电脑刺绣有限公司
4、海原县卡立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宗来、李晓强
联系电话:0955-4621020
邮 箱:5467699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