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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贾塘乡3万方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表日期: 2019年08月26日 作者: 自然资源局
来源: 自然资源局

海原县贾塘乡3万方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原县贾塘乡3万方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项目位于海原县贾塘乡后塘村主要建设内容有垃圾坝、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等,设计总库容为3.0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5.6t/d,服务年限为10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填埋场H2S、NH3预测浓度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H2S为0.01mg/m3,NH3为0.20mg/m3)。

(2)地表水环境影响

填埋场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项目设置一座123.84m3渗滤液调节池,经收集后回灌于填埋场区,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投运后场界昼间噪声达标距离在50m范围内,夜间噪声达标距离在150m范围内,由于项目周边540m范围内均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设值班人员2名(轮流值班),产生约1kg/d(0.365/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送填埋区,处置率达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加强管理和严格落实可研及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及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从满足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海原县贾塘乡3万方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nxqUoh6hOwLjiAH7Ci2xrw提取码:rk3y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许嘉龙             联系电话:0955-4013140

地    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北街海原三中对面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工    电话:0955-6556055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新村26号楼2号营业房

邮    编:755000      电子邮件:33872070@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及附近受影响的居民、社会公众、专家、环保人士、各级管理人员、有关单位或社会团体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信息发布之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本信息公示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SwVhCR2a7XTHPa0Z5HKKQ提取码:4t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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