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无法收回原因 |
1 | 00003513 | 席太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海原县南北主街 | 法院拍卖 |
2 | 00010326 | 席太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海原县工商小区3#商住楼门口南端102-202铺 | 法院拍卖 |
3 | 海国用(2011)第60001号 | 宁夏鸿森矿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原县老城区南环路南侧 | 法院拍卖 |
4 | 00002733 | 马如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海原县李旺镇新市场北 | 产权人遗失 |
公告单位:海原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公告时间: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