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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原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表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作者:
来源:

海原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全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海原县岗位考试,笔试成绩在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内,并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79-1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海原县万福路)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贯穿于事业单位(非教育)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提前2日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准时参加资格复审。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生应提交资料: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有关“三项目”及退役士官士兵证明材料、征信材料,以及以上资料复印件2份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填写《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和县人社局各留一份。 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结果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海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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