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守护河湖生态安全有办法——“河长+检察长+警长”模式
海原县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工作模式,通过协作机制的建立和案件的办理,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构建了全面高效的河道管理保护新格局。
今年以来,海原县抓住责任制这一河(湖)长制核心,及时调整完善县级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河(湖)长联络员名单,强化河(湖)长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形成党政负责、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目前,全县58条河流均已建立了由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河的治理体系。
通过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模式,加大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的执法监管。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相关乡镇及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先后到柴沟河砂场、杨坊河违建砖厂,对河道生态破坏较大、整改难度较大的河道开展联合执法,对涉事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2处乱采乱建问题已全部整改。
海原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河(湖)长制工作列入重点目标任务考核项,通过考核手段,进一步推动河(湖)长更快、更好完成工作;切实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的特殊效应,采取督查、暗访、“回头看”复查等方式,深入排查一般性检查难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河(湖)长抓实整改、取得实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综合运用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约谈、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坚持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倒逼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全民治水护水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群团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河道整治、河岸绿化、护水治水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