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创新体制机制 构建“交所”警务运行共同体
海原县因地制宜推进“交所”警务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交所合一、交所融合、交所协作”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起“勤务共担、风险共防、问题共治、成果共享”的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共同体,全县交通类警情处警速度和事故警情满意率不断提升。
一是在体制上“破冰探路”,探索融合协作新模式。针对县域交通力量覆盖不全面和治安警情单一的实际情况,在11个基层派出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管理体制,打破警种、体制壁垒,试点交通治安协作共治。实行“交所融合”勤务机制,承担辖区内及延伸管理区域所有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工作,做到警种协作、警务互补、警力集约,实现“一警多能”。
二是在机制上“加力增量”,提升交所合作新高度。将69名新招录和调整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投入资金80余万元配置交通执法装备,开通基层民警交通信息录入等8项业务权限,打通业务壁垒,全力保障“交所”改革运行。组织开展治安、交通和车驾管业务培训,加快派出所警务“集约型”转变。围绕辖区“人、车、路、企”交通要素和“人、地、物、事、组织”治安要素,共同开展日常行动和专项集中排查,针对风险隐患,定期召开研判会,协商提出对策,强化联勤制度保障。
三是在实战上“聚力赋能”,实现治理成效新突破。制定《“交所合一”警务机制改革交通警情处置规范》,统一调度基层治安、交通等警情,由“交所合一”派出所及时解决,辖区一般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9.81%。“交所协作”派出所根据扩展交通管理职责,协助做好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