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多措并举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出庭应诉率实现100%目标
去年以来,海原县采取多项举措,持续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全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以我县各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73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34件,实际出庭应诉34件,出庭应诉率为100%,同比上涨24.5%。
一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印发《海原县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相关程序。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内容,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及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及时通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启动问责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建立健全“府院”沟通联动机制,多次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疑难案件,对庭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及时进行了协调解决。行政诉讼开庭前,由司法部门及时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庭后,及时对接法院了解案件详情,切实做到有的放矢。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和不依法履责的行政案件纳入负面考评,实行重点考核。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