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多措并举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海原县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服务群众安全用药、放心用药。
一是实施阳光监管。发挥优秀药店示范引领作用,为评定验收通过的113家“阳光药店”代表进行统一授牌,以先进带动后进。利用县融媒体中心电视台、县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播放授牌仪式,不断提升“阳光药店”公众端的社会知晓率和使用率,进一步推动药店落实责任,更好为公众提供安全用药服务,推动我县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组织知识竞赛。组织开展主题为“安全饮食用药·同心抗疫同行”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以赛促学,寓教于乐,线上参与答题 1万余人次,访问量5万余人次,分享链接数6169人次,知识点传播数6万余人次。此次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公众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饮食用药的科学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是丰富科普载体。以“携手共建药物警戒生态”为主题,组织监管人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开展现场培训、发放科普读物等,宣传安全用药理念,普及药物警戒知识,形成有效科普干预。充分利用“宁夏药安早知道”、“药葫芦娃”微信公众号、县融媒体中心、县市管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各监管微信群等媒体媒介资源,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四是创新科普方式。聚焦群众关注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三品一械”安全,组织社会人员、医药行业人员参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通过“实物展示+图文描述+人工智能+动漫视频”等方式,向观展人员生动普及科学饮食常识、合理用药等基本知识,展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成果。
下一步,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的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科普干预,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科学素养,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