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海原要闻

海原县“三长”工作模式构建河湖治理保护新格局

发表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作者:
来源: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目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及“河长制”常态化,海原县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工作模式,通过协作机制的建立和案件的办理,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构建了全面高效的河道管理保护新格局。

今年以来,海原县始终坚持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破解河道脏乱差的金钥匙,抓住责任制这一河(湖)长制核心,及时调整完善县级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河湖长联络员名单,强化河(湖)长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形成党政负责、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目前,全县58条河流均已建立了由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河的治理体系,逐步构建起“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共同推动解决河(湖)问题。

特别是通过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工作模式,加大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强化了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的执法监管。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相关乡镇及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先后到柴沟河砂场、杨坊河违建砖厂,对河道生态破坏较大、整改难度困难的河道开展了联合执法,对涉事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目前,2处乱采乱建问题已全部整改,效果明显。同时,召开了公开检察听证,要求各级河长要履职尽责,抓实抓好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督促各级河长、乡镇部门履职尽责,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全面强化河(湖)“四乱”问题有效管控。

海原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河长制工作列入重点目标任务考核项,通过考核手段,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更快、更好完成;切实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的特殊效应,采取督查、暗访、“回头看”复查等方式,深入排查一般性检查难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河(湖)长抓实整改、取得实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综合运用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约谈、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坚持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倒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全民治水护水宣传教育,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群团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河道整治、河岸绿化、护水治水等行动,建立起“党政主导、河(湖)长领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河(湖)长制社会治理新格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