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组织召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标准听证会
2021年11月29日下午,海原县组织召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由自然资源局局长田小武同志主持,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听证员。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有县委政研室、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同志或业务人员。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或个人参加了现场听证参加。参会人员共计38人。
会议听取了海原县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做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完善我县征地补偿标准体系,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听证会共收集了8条反馈意见,已全部进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