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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要闻

海原县退役军人局积极落实政策提高优抚安置水平

发表日期: 2020年06月08日 作者: 中卫日报
来源: 中卫日报

(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近年来,海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开展安置遗留问题“清零”行动,切实提高优抚安置水平。

  据了解,2017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安置符合条件的69名退役军人,为符合安置条件选择自谋职业的37名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金440.8万元。由县财政筹资代缴54名下岗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优抚金1547.82万元、门诊补助金204.54万元,医保缴费11.9万元,住院报销20多万元,发放物价补贴5.49万元。为640名现役军人发放家属优待金603.5万元。发放25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16万元,组织108名退役士兵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并根据培训实际解决相应学费。为937名生活困难退役士兵办理城乡低保,给予特殊困难退役士兵临时困难生活救助122万元。组织43名重点优抚对象赴银川参加为期10天的疗养。对全县1086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按程序上报新增优抚对象29名,发放各类优抚金132.49万元、物件补贴1.98万元。同时,为2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并积极协调争取住房补贴21.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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