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八个一批”力促农村居民实现“安居梦”
近年来,海原县坚持精准摸排、以拆促建,根据农户家庭经济状况、院落位置、家庭人口结构,分户分类、精准施策,实施“八个一批”工程,即原址翻建一批、异地迁建一批、加固维修一批、公租扩面一批、补偿退出一批、周转安置一批、亲属合住一批、直接拆除一批,共实施改造21005户,直接拆除15921户,全县农村居民住进了安全房、舒心房,实现了安居梦。
一是精确摸排,确保“底数清”。组织专业航拍机构、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和乡镇干部,对全县18个乡镇(管委会)的150个村逐村开展影像拍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窑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逐户现场鉴定,准确识别研判每乡每村每户的危房等级、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按照分类排序、分步实施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核公示制度,严把“入户、登记、照像、审核”四个关口,做到不重登、不漏登、底子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是精心动员,确保“拆得掉”。入村工作组把“D级危房必须拆除,新建房必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工”的“两个必须”政策要求广泛宣传到每一户。根据摸排情况提出“以拆促建”的工作思路,并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和拆除配套政策:根据家庭人口及贫困类型,在严格执行自治区危窑危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给予600元、5000元和9600元的奖励;危房拆房后依然保留宅基地使用权,随时可以新建住宅。在明确相应政策的前提下,乡村干部上门动员,农村党员、当地乡贤带头示范。同时,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残垣断壁拆除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现场观摩,带动村民转变观念,变“被动拆”为“主动拆”。
三是精细施工,确保“建得好。把“高标准严要求”作为以拆促建、危房改造的第一准则。各施工主体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制定的技术规范,按照8度抗震设防标准执行。墙体突出“厚实”,外围墙体为三七墙,隔墙为二四墙。上下圈梁、构造柱突出“结实”,构造柱采用4根12-14毫米一级钢筋为主筋。包乡蹲点工作人员会同自治区住建厅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房屋基础、墙体、屋面、圈梁、构造柱等关键部位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监督整改落实,切实让群众住上“放心房、安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