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按照区、市河长制工作要求,海原县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实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四乱”问题71个,其中乱占问题1个,乱堆问题67个,乱建问题3个。截至目前,71个“四乱”问题全部处理销号,累计投入机械353个台班,人工1284个工日,清理垃圾1.34万吨;实施“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排查出需由行政执法解决的“四乱”问题14个,其中乱占问题1个,乱采问题12个,乱建问题1个,目前,已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实施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共完成48条河流(道)共944公里的岸线边界预划工作,实际预划总长度为895公里;实施地表水断面水质检测,完成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10期,其中4期水质不达标,造成水体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清水河支流中河上游西吉县臭水河沿线高氟土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