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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建立康复救助制度 保障残疾儿童健康成长

发表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作者: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改善全县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近日,海原县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撑起希望的明天。

据了解,凡户籍(居住证)在海原县的0周岁—6周岁存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问题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享受康复救助制度。救助制度可为残疾及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每人每年2万元;为有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人工耳蜗1台,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手术费每人1.5万元;为视力残疾儿童开展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和定向行走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每人每年2000元。

另外,免费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及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同时,为减轻儿童矫治手术费用压力,补助手术费10000元、术后基本康复训练费6000元,免费装配矫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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