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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启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

发表日期: 2019年05月14日 作者: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近日,海原县启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大力压缩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时间,全面提高基层服务水平。

此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采取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形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直接审批,实施分类施保,差额补助,落实核查和动态管理制度。县民政局负责监管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审核审批低保主体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做好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工作,履行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认定低保对象精准度,更好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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