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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要闻

海原县坚持多渠道广覆盖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发表日期: 2019年04月16日 作者: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年来,海原县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有效地缓解了学前教育学位少、师资缺、入园难、入园贵等突出问题,有力推进了全县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一是强规划促发展。制定下发了《海原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海原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确定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远期目标,采取学前教育资助、政府购买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等措施,大幅度提升学前幼儿入学率,目前,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81.50%。

二是强供给促多元。推广“公建民营”办园模式,新开办的海原五幼、西湖幼儿园采用“公建民营”模式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着力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和“有园上、上好园”问题,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多元发展,有效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办园层次和水平。

三是强投入促普惠。坚持“幼有所育”,加快乡镇、村级幼儿园建设。2018年,投资2819万元,新建改建及增设幼儿园30所,其中新建幼儿园11所,新建园舍面积9251平方米,规划设教学班28个,新增幼儿学位840个。2019年,投资1426万元,新建海原县第六幼儿园,建筑面积594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等前期手续。

四是强扶持促民办。积极争取闲置办公场所,充分利用调整学校布局后的闲置校舍,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业、社区及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兴办幼儿园,并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对评估达到一类、二类、三类办园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

五是强共享促质量。坚持“保教结合,以保为主”的原则,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确保幼儿园、学前班教师配备、教材选用、作息时间安排符合幼儿教育特点,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发挥县城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城、乡、村三级幼儿园和公办、民办幼儿园资源共建共享,创建县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重点提升乡村幼儿园办园质量,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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