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
去年以来,海原县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有效保障和提升了全县生态建设成果。
一是加强防火责任落实。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等文件,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防火任务和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全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森林防火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防火培训演练。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及演练1次,培训人数150余人,开展防火巡查48余次,出动车辆48余次,人员144人次,不断提升防火应急处理能力。
四是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7起,查处违法毁坏林地面积750亩,处理违法行为22人,罚款79.5万元;出动警力320人次,对封山禁牧责任片区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督察。
五是加强林木检疫防治。完成鼢鼠防治面积16万亩,沟眶象防治面积380亩,松材线虫监测面积3.4万亩,经济林防治面积5000亩。开展苗木产地检疫3000亩,检疫各类苗木3500万株,复检苗木21.18万株,把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病虫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森林资源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