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稳步推行
动态监控主要以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为手段,采取系统预警和综合查询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国库集中支付行为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检查,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每一步支付业务进行筛选、甄别和判断,监控每一笔资金支付的详细记录,发现疑点和违规问题及时报警并暂停资金支付活动,以便监管人员进一步核查。
为加快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我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2014年2月份起开始积极稳妥地推进动态监控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编制预警规则、设置系统参数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初步建立起动态监控体系框架,并从当年4月1日起开始运行,通过4年多的运行,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运行基本稳定,针对集中支付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增加设置新的监控规则,动态监控体系的建设开创了财政监督管理新模式,全面跟踪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等流程,及时纠正违规操作,实现财政资金的实时、在线、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和合规使用,有效防范了财政资金的支付风险,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同时也规范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