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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强化四项措施,推动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地长制”全面实施

发表日期: 2018年08月16日 作者: 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夯实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被随意侵占和破坏,促进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海原县借鉴“河长制”成功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地长制”,通过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推动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以及国土资源系统管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海原县结合实际,制定《海原县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以强化土地监管、严守土地红线为目标,以解决土地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举措,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各级地长队伍建设,落实保护地块。按照国土资源监管体系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地长人员名单,明确责任人1559人,其中:一级地长37人,二级地长432人,三级地长1090人。完成乡、村两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乡级耕地现状图、乡级耕地自然质量等别图、乡级基本农田标识分布图等图件的制作,做到了保护面积、责任人、工作职责三落实。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双立柱32个、保护碑17个、界桩100个。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公、检、法、司、国环、安监、乡镇等部门单位国土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坚持实行执法监察责任制、领导责任制、违法用地“零报告”制度,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87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5起,立案查处74起,罚款金额71万元,清拆违章建筑4万多平方米,恢复土地面积350亩。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耕地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电视等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土地资源保护氛围。编制发放《国土资源宣传手册》1.6万份、宣传单2.2万份。同时,坚持以案说法,对集中拆违行动情况,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并进行一系列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群众保护耕地资源的主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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