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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要闻

海原县开展专项治理打造“阳光低保”

发表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作者: 海原县政府办
来源: 海原县政府办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近日,海原县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制定《海原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召开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会议,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推进。

二是开展排查模底。集中利用一个月,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并公示。同时,集中对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停止低保待遇,立即予以清退,防止“漏保”“错保”情况发生。

三是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直系亲属备案等规定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坚持先核对后审批原则,把核对审批关口前移;运用“互联网+监督”,在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开低保对象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是严肃问责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乡镇,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低保经办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查处。同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委会干部的“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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